【适应症】
(1)贝伐珠单抗联合以氟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2)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规格】
100 mg(4 ml)/ 瓶
【用法用量】
贝伐珠单抗应该由专业卫生人员采用无菌技术稀释后才可输注。贝伐珠单抗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持续 90 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 60 分钟。如果患者对 60 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可以用 30 分钟的时间完成。
建议持续贝伐珠单抗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为止。
【贮藏】
本品应该在包装上标示的有效期之前使用。
避光,2℃ ~8℃在原包装中保存和运输。
本品中不含任何抗菌防腐剂,因此,必须小心地保证制备溶液的无菌性。已经证实 2℃ ~30℃条件下,在 0.9% 的氯化钠溶液中,本品(终浓度 1.4 mg/ml~16.5 mg/ml)在使用过程的化学和物理稳定性可以保持 24 小时。从微生物学角度,产品配制后应立即使用。如不能立即使用,正常情况下,2℃ ~8℃的保存时间不宜超过 24 小时。
【包装】
100 mg(4 ml)/ 瓶,西林瓶装,1 瓶 / 盒。
【有效期】
24 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200013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平街 168 号
邮政编码:215123
联系方式:0512-69566088
传真:0512-69566088-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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